为了深入了解26个事件或情况,我们往往需要进行专门的调查,并最终根据收集到的材料撰写调查报告。优秀的调查报告通常具备一些共同特点。以下是编辑整理的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3000字精选范文(26篇),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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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汇集二十六篇)

2025-10-23

为了深入了解26个事件或情况,我们往往需要进行专门的调查,并最终根据收集到的材料撰写调查报告。优秀的调查报告通常具备一些共同特点。以下是编辑整理的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3000字精选范文(26篇),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在每年的寒暑假,高校都会要求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进行社会调查活动,其意图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使学生在接受教育,增长知识的同时能锻炼出自己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起辩证的思维方式,做到服务社会。但是高校在倡导社会实践时,是不是真正是大学生学以致用,做到了理论和实践的良好结合。为了更全面客观地了解在校大学生每学期所写社会调查报告的实际情况,笔者对本校和其他院校的一些同学对社会调查及写社会调查报告的心态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中,笔者发现大学生的社会调查很大程度上还是流于形式,对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度不够,质量普遍不高。

一、 不同年级大学生对社会调查报告的态度

在所调查的大一至大四的120名学生中,笔者发现大一的学生对社会调查及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度在四个年级中是最高的,因此原创的比例也是最高的,可以达到70%左右。笔者分析这是因为大一新生入校不久,能够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另外,由于不确定社会调查报告在自己大学生活中的分量,所以也比较重视。但是从所写社会调查报告中发现,他们分析问题和辩证思维能力相比高年级同学还是不够深入透彻,对于事物的看法也是停留在表层的一、两个点上。而在所调查的大二学生群中,他们已经有了些社会调查报告的经历,知道这个报告的含金量,所以对此并不是很放在心上,很多学生都是在刚开学期间,拼命地赶报告,自己动手写的基本只占30%。因此,纵观他们所写的社会实践报告,可以发现一个现象:标注日期基本是在开学第一周左右。

至于大三的学生,更是抱着一种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的态度,所以同样一篇社会调查报告在不同的班级甚至同一班级的不同学生中重复利用并不奇怪。不过对于认真对待的同学,他们在社会调查报告中所流露出的观点较之低年级学生,更加有自己的独特性,分析问题时更具有针对性,比较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谈到大四的学生,由于就业、考研等问题,能在这方面花功夫的屈指可数。

二、 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为什么少有精华

笔者在网上搜阅相关资料的同时,发现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小分队在对淮阳的旅游资源进行了调研后,写出了3万多字的《淮阳县旅游资源整合营销方案》,这份报告引起了淮阳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表示愿意拿出10万元购买这一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然而这支社会实践小分队做出一个大胆决定,表示愿意将这份社会实践报告无偿献给淮阳县政府。从这个实例中,我们知道这才是高校一直号召学生从事社会实践,写社会调查报告的真正意义所在。一方面加强了学生从事社会实践的动手能力,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做了贡献,实现了大学生的自身价值。

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全国大大小小的众多高校中,能够真正做到这样的大学生毕竟为数不多。笔者分析,原因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 高校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规范有待加强

由于高校对大学生的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严格的要求,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也没有明确的规范,这样导致论文本身的重要性没有很好地传达给广大学生。久而久之,在学生中,渐渐形成了社会调查可有可无的这样一种心理,对社会调查报告更是很少认真组织编写。

2. 互联网成为了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的产地

当今社会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广大学生组织社会调查报告提供了捷径。对于很多学生而言,写社会调查报告变成了一件“Ctrl+C”和“Ctrl+V”的事。所以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上排名靠前的几篇社会调查报告的点击率也是相当之高。

3. 学生的主动性不够

随着物质生活的显著提高,目前大学生的主动性呈现下降的趋势。很多时候能过关就行,不愿意往更高层次发展。这种人生观和价值观和以前的大学生比,表现出很大的不同。这也是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自然当代的这一群体对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追求不高,对其认可度更是不够。

4.实践方式与社会需求有矛盾

很多学生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自己的专业知识与社会所需难以挂钩,难以达到企业的要求。所以学校在活动的项目、内容和形式的设计上,应尽可能满足不同学生、不同层次的需要,挺高他们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兴趣,把社会实践活动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与专业实习相结合、与科研项目开发相结合、与就业创业相结合,使社会实践活动提升了内涵,增强社会实践的'目的性、针对性和层次性,从而也增强了实践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保持了鲜活特色,同时也缩短了学生走向社会就业的适应过程。

无论是思想发动、策划组织、专业支撑、项目申报、教师带队、提供条件、建立基地、总结表彰、巩固成果,还是重点组建团队、分散活动加强管理、打造特色品牌活动项目上,高校应努力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长效机制。

三、 解决方案

针对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少有佳作、大多是应付式思想的现象,笔者认为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努力:

1.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应体现时代特征和社会要求

当代许多大学生专业不对口,发现自己所学知识难以达到市场需求,从而缺少了很多从事社会实践的机会,自然对社会调查报告也是采取不在乎的态度。

2.高校要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能够促进他们对社会的了解,提高自身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的认识,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的更好结合,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高校应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有利条件,同时采取相关鼓励政策刺激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3.政府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政府应该发挥市场无形手的作用,促进企业和高校的联系和合作,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并鼓励用人单位参与培养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的政策导向。

4.高校要对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严格把关

高校可以通过开展活动、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当代大学生对社会调查报告的重视,让他们能积极地的参与到社会实践研究中去。

四、总结

总之,要想使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不流于形式,提高其社会实践能力,从根本上考虑,高校还是要创造坏境,结合市场需求来提高大学生的专业技能。当然,政府也要充分发挥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更重要的是,大学生自身要提高主动性,讲求诚信,不能过度依赖他人。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调查目的:

这次社会调查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查太原城乡统筹情况、重大“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农村增收脱贫情况等来了解国情、市情,增强社会责任感,并引导学生将专业学习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同时了解近年来物价上涨对农民生活有的影响。

二、调查时间:

20xx年7月10号—8月10号

三、调查地点:

阳坡村

四、调查对象:

当地农户

五、调查方式:

深入乡村随机询问、实地深入农户家里采访

调查过程:7月10日同学们开会商讨了活动具体流程,工作思想。在会上大家都积极踊跃,争相发表自己的看法,见解,对本次活动表现出了足够的重视,为本次活动的进行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7月11日,本组7名队员精神饱满地从学校出发,经过1个小时车程,来到了位于娄烦县独石河村,我们来到村委会办公室说实了情况后便受到了村支书的大力支持。从今天开始,在之后的一个月期间,我们实地深入田间和农户家里进行走访调查,与农户亲切摆谈和问卷调查中我们基本上了解现目前物价上涨对农民的影响程度。印象最深刻的是我们与一位年近60的爷爷的攀谈过程中被老人家积极的心态所感动,受益匪浅。 8月10日,经过了一上午再次对该村实地走访调查后,我们中午开展了对本次活动的总结会议,在具体分析之后,得出了物价上涨对于农民生活影响的诸多结论。

服务当地,锻炼自身,投身社会,体验生活,这些目的都已经达到,为本次社会实践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会后,大家都带着不舍和留恋,表示会继续参加类似的社会实践。

调查发现:1。食品粮油价格上涨:就拿平时我们吃的馒头来说,原来是二毛,然后是三毛,到最后的五毛,可看出现在各种吃食的价都在上涨。 2。日常用品价格上涨:跟以前相比,日常用品基本上都提价了。一方面由于原料价格提升,另一方面,在产品运输途中的费用提高,最终导致产品出售价格普遍都有了一定的涨幅。 3。能源产品价格上涨:在石油、天然气方面,三大石油集团老总日前都表示,与国际价格相比,国内价格依然偏低,需要与国际接轨。

同时,国家还将继续提高石油资源开采的资源成本,国内油气价格将可能继续上涨。能源价格的上涨,将直接影响居民的取暖、做饭,甚至交通工具的选择(如今,大部分人选择电动车作为交通工具,而越来越少的人骑摩托车,大概原因在于电尚未涨价,而油价却在飞涨吧。)调查结果:理性的看近两年物价上涨,对原本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居民家庭确实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食品价格的波动给普通居民特别低收入家庭的生活也带来了影响。整体上看,当地居民的生活已基本实现小康,粮油价格上涨尚不足以影响到居民整体生活。

但由于低收入家庭的消费结构仍停留在以满足生存需要为主的温饱型模式,因此,粮油价格的上涨对低收入居民的生活造成的`影响较大。但可能是由于政府的相关政策帮助了他们,他们现在并不为物价上涨而感到困惑。通过各方面的调查分析,得出:物价上涨对百姓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粮油等日常用品上,具有明显的社会性,时代性。但对于我们访问的这个地方,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还是比较可以的,有好多家里面都还是有存款的,等着用来给孩子读书或者是给孩子结婚用的。物价上涨对他们的影响并不高。由于市场自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弱点和缺陷而使得物价上涨后,我国政府也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了综合调控。如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及时调整市场供应;从技术资金上为农民提供支持,鼓励其发展种养殖业,增加市场供给;做好生产与流通环节的工作,确保为鲜活农产品提供绿色通道;另外,政府也要求物价、工商、农业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管理,严肃查处扰乱市场、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以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稳定物价。政府也加强了信息引导服务工作,及时合理地提出工资增长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以及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

调查感受:通过这次的调查活动,我受益匪浅。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亲身了解到了当代农村的现状,深刻体会到了农民生活的不易,这也使我更加地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生活,另外对物质的需求也有了深刻的反思,反思自己的追求哪些是肤浅毫无意义的。对于我们这些从小就被娇生惯养的孩子来说,他们的生活并不算好乃至是比较贫困的,但是他们不气馁,积极面对,保持乐观的心态,快乐地生活,让我们这些一天到晚无病呻吟的大学生很是惭愧。另外它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当代农村的现状,部分农户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一步步走向富裕,即使依然有部分农户家庭的生活现状不好,不过我相信都会好起来。通过我们和农户的对话可知,他们在家过得都还很是开心的,物价上涨了也给这些在家农耕的热心勤劳的人们带来了商机,他们中有些人开始从事养殖业,还有的开始从事种植业,虽然成本有点大,但政府也给出了相应的政策,给予了他们很多扶持,这为他们提供了很多的创业机会,同时对于一些老人来说也能让自己的晚年过得更加的充实与有趣。虽然物价上涨增加了农民们的经济负担,但基本上没有过多影响他们的衣食住行。我们采访的大多数人家里面都有了电视,冰箱等这些高科技的数字化产品了,说明大家的生活水平总的是在提高的,有些老人家都是随身携带手机的。

我们与之交谈的时候他们都是带着微笑的,有些老人家甚至还和我们开起了玩笑,更有的说得高兴的说起了自己的辉煌的过去。总的来说物价上涨并没有给人们带来太大的心理压力。其中一位老大爷说得一句话我到今记忆忧心,“已经成这样子了,也没得啥子得,日子照样过。”另外物价上涨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政府做出的一系列的调整政策:比如提倡自主创业,各种社会福利的兴办等,都让不少的农家从中得到了好处。此次社会调查活动不仅使我们增长了实践才能,锻炼了自我,体验了生活,也是一次宝贵的人生经历,积极影响着我们以后的学习和生活。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调查目的:

作为刚过完紧张的高三生活而言的学生,当学生们踏入了大学的大门时,是 那么的兴奋与神往,在一个学期的适应后,逐渐地融入了大学的生活。

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 的寒假,不再受作业干扰,能够无拘无束地度过自己一个开心的假期,时间没高三的时候紧 迫, 大学一年级的学生的春节又会有哪些不同的安排呢?

迈进了大学也意味着开始走向了社 会, 学生的消费水平有什么不同呢?消费的方向以及那些领域能够吸引大学生的眼球……也 能从大学一年级学生对春节的安排看出大学一年级学生的时间观念。

调查对象:

由于假期的时间比较难确认其是大学生,所以这次的调查是 30%是通过派 问卷的形式, 而另外 70%则是通过 qq 或 msn 来通过问答的形式来获取被调查对象的问题, 因此本次调查的对象是:街上大学一年级学生:30 名,初中同学:40 名,高中同学:30 名。

调查的内容:

就本次的调查通过对大学一年级学生是否合理的安排了春节的时间进行了 适当的课外积累、 充电; 是否符合大学一年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哪些方面更多的大学一年级 学生去参与; 大学一年级学生是否能够适当的消费以及正确的消费, 是否逐渐体会到了社会 的那种紧张的状况。

调查方法:

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 30 份,收回有效问卷 30 份,以及在互 联网上通过制成问卷的方式来向另外 70 名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来进行数据的统计,最后制成 图表以及答卷方式显示调查的结果。

调查结果:

从调查中可以发现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在自己的第一个长的假期当中还是比较 有意义地度过了第一个假期, 由于刚考完高考的压力彻底的解放, 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能够更 好地过个好年以及能更好地在春节期间自我增值以及更好地进行社会的实践, 以及在自我的 消费当中能够体会到了钱的攒来不易以及有了一个宏观的了解到了如何进行适当的消费以 及制定了消费的计划。

在调查问卷以及通过互联网的方式下询问得知在初一到初八的期间 50%的大学一年级 的学生都进行亲戚间的走访,3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跟随着父母去旅游,剩余的 20%则只 是呆再家里过年;在初八至元宵期间,7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喜欢跟以前的初中及高中的 学生进行同学聚会,3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喜欢呆在家里看书或者上网聊天、玩游 戏……

另外再消费方面, 新年期间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或多或少的都收到了不少的利是钱, 迈向 成人, 利是钱也开始由自己来掌握, 于是在消费方面, 在与同学的吃喝玩乐方面大概占 20%, 大多数同学的聚会都是订在了 ktv 一起唱 k, 有的选择在 kfc 或自助餐一边吃和一边聊天, 2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喜欢聚在一起逛街,4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在春节期间选择 去花市摆摊,用自己的利是钱来攒取第一桶金,剩余的 2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是用来 购买书籍,用来玩游戏或购买自己所需的物品……

在这次的春节期间以及消费的方向及使用上, 大学一年级的学生或多或少地还是偏向与 自己的玩乐,难得的一次假期,学生们都大多来选择与以往的同学进行见面,70%的大学一 年级的学生都认为自己的假期过得快乐已经能够正当的消费, 2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认 为自己的消费完全有剩余能用于更多有益的地方,而有 10%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则认为利 是钱不够还需向父母去要求更多的金钱从而来满足各方面的金钱消费。 调查结果分析:在这次的问卷方式回答当中,由于高三的压力下,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在 高三的寒假当中大多是以学习为主, 连拜年的时间都大大的缩小了, 主要是为了高考以及在 应试以及父母的压力下,高三的寒假过得十分的乏,因此在大学的第一次寒假当中,学生们大多都选择来放纵下自己, 让自己适当的休息以及娱乐, 因此在适当的跟随了长辈们去拜年 后, 大多数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都喜欢跟随以前的同学见面, 好好地联络感情并且能交流一 下自己的大学一年级的生活, 对一切都是有种新鲜感, 并且部分的学生在成年后独立的意识 更加强烈, 因此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都想试试第一次攒钱的感觉, 因此有的去寻找社会做下短 期的兼职从而来增加一下社会的阅历,或者寻找摆花街的方式能更好与不同阶层的人员接 触,也更好地了解到如何来推销到自己的产品或者如何跟人来最好的交往……

因此不能忽略小小的懒惰或者松散,即使是假期,也应该劳逸 结合,而不是只是贪图享乐,这样的假期才能过的有意义。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摘要:

在我们四周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打工,用勤劳和才智获得家庭收入,为经济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作为子女的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与父母相伴的时间微乎其微,成为儿童中的一个特别群体——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即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16岁以下(包括16岁)的孩子们,他们一般与父母亲其中一方或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其他亲戚挚友一起生活。

正文:

留守儿童问题是近年来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夫走入城市,留守儿童群体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频频引起社会各界侧目,让人们觉得应赐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和呵护! 据资料显示留守的少年儿童正处在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无法获得父母在思想相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教化,极易产生相识、价值上的偏离和特性、心理发展的异样,一些人甚至会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为此,应学校号召,为了正确相识国情、深化了解社会、提高自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力,特借暑假机会进行社会实践,由于家住农村,外出务工的农夫较多,本着学校要求的“就近原则”,他们留守在家的子女自然而然地成为我此次社会实践的对象。经过几天时间的构思、收集整理资料、制定调查问卷等等一系列打算工作后,带着一份新奇和几许期盼踏上了漫长的家访之路,在有关村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村民们的热忱帮助和极力协作下,我走访了我村共28个组(据村委介绍我村除去统征人口目前总共28个组)的社员,对符合条件的目前未外出的留守儿童(因为有几位家长已带着孩子外出,家中空无一人)的心理状况进行了调查,共收集到50份有效调查问卷(附后),并获得了一系列数据和一些状况。

依据数据显示:截至调查日期,有8位孩子的父亲外出务工、4位孩子的母亲外出务工、39位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务工(其中包括父母离异者)。这些留守在家的孩子大多由自己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看,并且大多数都是在婴幼儿期或者还属学龄前儿童时都已离开父母暖和的怀抱,跟随年迈的老人一起生活。另外虽然有部分幸运的孩子是由自己的父亲或母亲亲自照看,但是由于不能同时拥有父母双重的爱,心中难免不舒坦,再加上外出的家长在外打工所持续的时间不等,短的至少已有半年左右的时间,最长的已有长达16年之久。家访过程中,我还了解到部分家长由于心系赚钱,已持续有好几年不曾回家探望家中的儿女。让原本就渴望他们关爱的孩子们一次次的化希望与盼望为悲观,一次次的由兴奋与激烈变为深感无助,一次次的觉得他们的父母已然不再爱他们、已然将他们深深遗忘。让那幼小的心灵倍受打击,留下无言的伤痛,并且伤痛在无形中扩散,扩散得肆无忌惮!再看到同龄伙伴可以无忧无虑地同时拥有父母亲双重的关爱,可以时刻承欢父母膝下,那早就伤痕累累的小当心灵难免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扭曲。通常通过不同的方式表现出来,比如有的孩子日常行为粗暴蛮横、脏话连篇、易于发怒、脾气多而急躁、易冲动、怒则打人摔东西;有的孩子有意与家长逆反或者常常缄默寡言、不合群、胆小,敷衍了事、马马虎虎;有的孩子由于渴望更多的关爱,喜爱借故向别人撒娇,以期获得更多的关注 ;有的孩子由于年龄太小就离开父母或不得不与其中一方分别,误以为是他们不爱自己,于是在家中就一味的对家长撒谎,借故索要更多的物质和金钱、铺张奢侈,或者贪玩厌学、学习成果一度较差以此来报复那离他们而去的父母……孩子们的表现千姿百态、数不胜数,无不以自己的方式向社会、向父母控诉着自己孤独无助和对父母双重呵护的渴望!

或许你会认为他们的表现很令人心寒,辜负了父母殷切的希望,但换个角度试想:他们有这些表现是什么缘由造成的呢?是何缘由造成了他们的叛逆呢?是缺失了父母的双重的爱,是社会对他们的关切不够,是命运对他们不公,导致他们沦为受人“卑视”的农村留守儿童,导致他们从小就远离父母的教化和怜爱。

据此次家访了解,父母长期在外务工的家庭,留守在农村家里的不是年老体弱的老者,就是文化水平很低无法担负起管理教化孩子责任妇孺。不少老人溺爱孩子,亲友疏于管理,妇孺不懂言传身教,身心正值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却缺乏良好的受教化氛围,长期处于无人管束的状态。这类孩子在生活、学习中出现上述那些表现也是必定的,他们不合群的孤僻性格正是缺乏关爱、自尊受损的最有力的表现,他们的“小皇帝”、“小公主”脾气是老人一味溺爱的最好见证。这一切不都是因为缺少了适当的教化以及监护人对孩子适时管理所造成的吗?

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业、人格等方面出现的不同程度的问题显示了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要求得不到满意。这不仅涉及到农夫工的切身利益,更严峻的'影响到我国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干脆制约着我国农村人口素养的提高和现代化进程,尤其不利于社会稳定和公正、和谐社会的实现,亟需社会共同的关注才能全面限制、逐步解决。

由于我曾经也是一名留守儿童,对于他们的心情我相当理解。记得当时迫于生计,在我五岁那年父母不得不外出打工,把我留给年迈的爷爷照看。爸爸妈妈在家时,我写作业遇到了难题,可以问他们,然而他们离开后,作业上遇到问题问爷爷,他根本不懂,我只好空着,等到其次天到校问老师,虽然老师不厌其烦地给我讲,虽然老师很关切我,但是在生活上我还是遇到了许多困难,比如衣服常常是分不出颜色———脏兮兮的,不是我太淘气不爱干净,而是爷爷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我的生活,而自己又太小,没有实力自己洗;感情上,也是无所依靠,时常因为别人的几句讪笑而在夜里暗自抽泣。那时的我多么希望父母能在身边啊,就算没有肉吃、没有新衣,我也很满意很欢乐……如今走访过这么多孩子,经过和他们闲聊发觉他们此时的心情和我当时的相差无几,而他们的父母为了“钱途”毅然选择背井离乡、毅然选择将他们“抛弃”在家乡,赐予他们的就只有每月按时寄回的零用钱和间或的一次回家探视。试问假如每个孩子的家长都如此,那我们的下一代还有希望吗?我国的明天将如何呢?社会的稳定、公正、和谐还真的指日可待么? 面对“祖国花朵”的上述一系列状况,作为当代高校生的我们是否应当为他们做点什么呢?作为当代高校生,我们可以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走访他们的监护人,带给他们适用、孩子易于接受的教化方式;我们可以走访他们就读的学校,赐予他们肯定的关怀,带给他们一些书本、文具等物品,也带给他们学问、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带给他们对美妙生活的憧憬和对将来的向往,激励他们不断进取、努力奋斗,同时也把他们的坚毅与微笑带回我们的校内;作为当代高校生,我们应具有一份社会社会责任感,对那些留守在农村的儿童的成长多一份关切,努力爱护好中国的“脉搏”以促进华夏民族的不断发展!

通过此次暑期社会实践走访了这些留守儿童及其“代理家长”,感觉自己的肩上多了一份责任,暗自告知自己:肯定要好好学习,决不让自己的子代成为留守儿童,同时也为回报社会对我们留守儿童的关爱之情! 在此,我诚心地感谢村的相关领导人的支持与指导,感谢全村广阔社员的热忱帮助与主动协作,祝福您们生活愉悦、合家快乐!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实习目的

通过本次实习,了解和熟悉超市物流,仓储,营销以及管理等相关知识。使学到的计算机、管理学原理等经济管理理论知识跟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技巧。

二、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及本人实习具体岗位与负责事务

实习时间:20xx年7月11日——20xx年8月27日

实习单位:xxx

实习岗位与负责事务:收货部收货员主要负责事务是接收供应商货物,收货单据的保存、整理、分类、归档,执行公司退货和报损工作,保证周转仓内商品码放有序,通道顺畅,重点商品管理盘点等等。

三、感悟

(一)挣钱的辛苦

这些天在公司辛辛苦苦地上班,每天都面对着一些相同的工作,时间久了,未免会感到一些枯燥、乏味。此时的我,才渐渐感到了这份钱平时花起来并不是很在意,而要再把它们赚回来时,却是千辛万苦。

(二)人际关系

在这次实践中,让我很有感触的一点是在人际交往方面。社会上人际关系极为复杂,复杂得难以说清楚,只有亲身经历了才能对其有所了解。大家为了学习、工作而走到一起,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和个性,要跟他们处理好关系需要许多技巧。我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如果你无法改变现状,就试着去适应它。地球不是围绕着你转的,你没有权利要求别人如何如何。大千世界,千奇百怪,你要想生存下去,就要学着去适应着千奇百怪的大千世界。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处理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

(三)管理者的管理

在公司里边,有很多的管理人员,但要想成为一名好的管理人员,就必须要有好的管理方法,要以艺术性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好你的员工,你的下属。要想让他们服从你的管理,那么你要对每个员工投其所好,要用不同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说要因人而异!

(四)自强自立

在这一个多月的实践中,我对自强自立有了新的认识。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在家里的时候,有父母的照顾、关心,日子过得无忧无虑;但是,当我们走出家门后,不管你遇到什么困难、挫折,都要靠自已一个人去解决。

(五)认识源于实践

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这说明了亲身实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并不排斥学习间接经验的必要性。实践的发展不断促进人类认识能力的发展。实践的不断发展,不断提出新的问题,促使人们去解决这些问题,而随着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人的认识能力也就不断地改善和提高!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主要表现在认识和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但是认识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可以对实践进行指导。实践,就是把我们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客观实际中去,使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有用武之地。只学不实践,那么所学的就等零。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学到了一些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东西。因为环境的不同,接触的人与事不同,从中所学的东西自然也就不一样了。要学会从实践中学习,从学习中实践。我们不能只学习学校里的的知识,还要不断从生活中、实践中获取其他知识,不断地从各方面武装自已,才能在竞争中突出自已,表现自已。

(六)专业的重要性

选择了会计专业的'我,在这次实践中自然更关注这一环。虽然在实践中只是负责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但能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真正运用出来也使我颇感兴奋!在学校上课时都是老师在教授,理论部分占主体,实践部分相对缺失。虽然我自己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比较高,但即便如此,在企业里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平时在学校,数字错了改一改就可以交上去了;但在公司里,数字绝对不可以出错,因为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质量不行,企业的生产就会跟不上,而效率也会随之降低,企业就会在竞争的浪潮中失败,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企业要时时保持着这种竞争状态,才能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因为这样,企业会对每一个在厂的员工严格要求,每一个环节都不能出错,这种要求在学校的课堂上是学不到的,在学校里可能会解一道题,算出一个结果就行了。只有理论,没有实际操作,只是在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所以一定要特别小心谨慎,而且一旦出错并不是像在学校里一样老师打个红叉,然后改过来就行了,在工厂里出错是要负上责任的,这关乎工厂的利益损失。

四、总结

这一次参加社会实践,我明白了中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学生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投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培养锻炼才干的好渠道;是提升思想,修身养性,树立服务社会的思想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在校中学生更新观念,吸收新的思想与知识。近两个月的时间,一晃而过,让我从中学到了如此多的东西,而这些东西也将让我终生受用。社会实践加深了我与社会各阶层人的感情,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让自己在社会实践中开拓了视野,增长了才干,进一步明确了我们青年学生的成材之路与肩负的历史使命。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我在实践中得到许多的感悟!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实践时间

20xx年xx月20日-20xx年xx月20日

二、实践地点

xx化工有限公司

三、实践内容

1、网站推广和电子商务的基础工作

2、档案资料管理工作的协助

3、在销售人员外出时处理一般性订发货事宜

4、负责公司网站的维护和推广

5、其他与办公室有关的管理工作

四、实践心得

1、熟悉网站维护、网络推广及电子商务等的基础工作流程

2、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3、具备简单的图片处理能力

4、对于公文撰写能力有一定的提高

5、对档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

6、责任心增强,做事情更加的踏实、耐心、细致到公司的15天以后我开始正式的推广工作,在同事的指导下我开始在他要求的平台注册,并根据他给出的范例填写完善公司资料,并拷贝式的上传他要求的图片建立相册,把商铺的抬头换成公司固有的图片格式,做完这些公司的资料信息,我开始发布最关键的产品信息,这种发布也是一种拷贝模式。

利用公司已经完善资料和信息的xx平台页面的发布标题直接拷贝到我注册的b2b平台,这种没有什么技术要求完全是一种体力活,利用原先做好的文本直接的复制粘贴,然后填写里面的参数,不会的就问旁边的同事,但是很多是雷同的,所以自己也就背下了很多的技术参数,虽然不知道这些代表的什么意思。

然后就选择网上要上传的图片,这个要求就是产品的标题一定要和产品图片匹配,还要避免重复,因为一个产品不仅仅是要发布一条信息就完了的,在同事的口中我听到什么长尾关键字的,对于这些我不是很明白,他就给我解释说是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一个模式,并教给我几种方法让我自己组合,比如利用地理位置,利用服务等的添加晚上产品信息。

增加新的东西我就又要学习,这种面临困难并战胜挑战一直是自己喜欢的,所以很快我就学会了如何发布一条合格的信息,并乐此不疲的发布,看着越来越完善的.商铺,看着越来越丰满的信息,我有种说不出的高兴,虽然对于已经驾轻就熟的同事们这些并不算什么,但是我战胜了自己从一无所知到现在可以独立的发布信息我就是进步的!

当我要认真的学习软文写作时,一个月的时间已经到来,在实践的这段时间里,我发觉时间过得飞快,虽然这个工作和自己的生物专业没有很大的相关性,但是电子商务是一种趋势,在这里我确确实实的学着知识,真的好像真深入的了解更多,尤其是我要学习的软文营销,但新学期已经在眼前,我还要回去为新学期做准备。

短短的一个月,我学到的不仅仅是一些实用的知识,更有对于工作的严谨态度,生物是个学术性的专业,我将把这种严谨和认真用到自己的专业中来,利用在学校的时间将基础打扎实,为自己的以后认真做学术做好准备!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实践目的:

通过对xx的调查反映近年来的发展面貌,从而体现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生活和经济方面取得巨大的进步,为xx以后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政策和经验。并为将来的xx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二、实践过程:

实践安排:

①从报纸、新闻、网上查询资料文件;

②走访个别乡镇,调查相关部门;

实践时间:20xx年寒假。

实践地点:xx各乡镇及相关部门

三、社会实践内容:

1、五年来家乡取得的成就和发生的巨大变化:

20xx年,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各族人民,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奋进,埋头苦干,圆满完成了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46亿元,增长20.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1.6亿元,增长45.1%;国地税收入完成67.7亿元,增长45.8%;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68亿元,增长60%,实现了"奋战三年、再造xx"的首战告捷。回顾过去五年,面对国家宏观调控常态化的新形势、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新机遇、又好又快发展的新要求、各种要素制约的新考验,我们xx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胜利完成了"十五"计划,实现了"xx"规划的高起点开局和高质量运行,连续三年在省政府工作指标考评中进入前三名,绘就了xx历史崭新的篇章。

2、五年来城乡生态环境发生的变化:

五年来,我们以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为突破口,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全面展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连续两年保持下降态势,空气质量优良率由79%提高到95%。我市还主张还林还草,荒山更是栽上了各种果树,城市的绿化建设更是无以言尽。我市还先后获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具魅力金融生态城市、中国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等殊荣。

3、五年来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情况:

新建和完善了44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改扩建医疗服务用房30万平方米,覆盖全市96%以上的街道。市县乡三级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4、五年来农村合作医疗的进展:

新农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100元,以村、家庭人口为单位参合率分别达100%和93.5%。25万城镇居民开始享受全民医保。派驻1337位(次)名医进行下乡义诊,4.6万农民群众享受免费医疗服务。

5、五年来人民生活发生了哪些变化:

中心城区、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农村非农业人口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6元、30元和29元。新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436处,彻底结束了重度缺水群众取水远、吃水难的历史。

通过项目扶持,有效改善了2万多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就业、社保、扶贫等工作全面完成预定任务,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到4.02%。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分别实现10700元、4940元和370亿元,分别增长18.8%、19.6%和16.8%。

6、五年来家乡的教育取得的成就:

新建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17所,新增寄宿学生2.55万名。全部免除了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课本费。提高了1.08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生活补贴标准。

全市新建普通高中7所,对原有高中和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进行了改扩建,基本实现了普通高中教育的城镇化;大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撤并农村中小学807所,新建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78所;新组建了xx工程技术学校,职业教育在校生实现倍增;xx大学xx飞行学院实现招生,xx师专迁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教育事业已整体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7、五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哪些改变:

生活好了,人民的腰包鼓起来了,不会再因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了。在这样小康生活的基础上,人们也都开始注重起了精神享受,闲暇的时候打打牌,放长假的时候旅旅游,逛逛街等等一系列非物质的享受。热门的思想变了,他们不再只是追求"面包",而是进入了对快乐生活的追求。

8、家乡养老保险的现状和养老的方式:

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标准提高97元,10.3万企业退休人员从中受益。农村非企业退休人员也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老年的时候能有个生活保障

9、五年来人们居住条件改善情况:

城镇楼房建设显著增多,城市人口也都搬进了崭新的居民区。在农村,二层小洋房也越来越多,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质的飞跃。

10、城乡业余文化生活变化情况:

在城市内,公共健身设施的安装工作已经完成,大量的健身设施都已投入使用。人民公园已经免费向市民开放,而且有更多的公共场所供市民们活动;在农村个乡镇还举办了秧歌表演队,农民朋友们也可以在闲暇的时候出来放松一下。

四、实践结果总结:

改革开放以来,xx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国民经济步入快车道,人民生活蒸蒸日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xx这个小小的城市在党领导下,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从贫困到小康生活,矮平房到高楼大厦,黑白电视变彩电,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除了解决温饱问题,还注重精神生活。

xx取得辉煌成就:

1、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2、农业经济稳步发展,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

3、工业经济迅速崛起,重点产业贡献突出。

4、固定资产投资硕果累累,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5、流通市场繁荣活跃,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6、财政实力显著增强,金融信贷日益活跃。

此外,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成效显著,教育事业欣欣向荣,卫生医疗条件显著改善,文化体育事业不断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我们武平人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开创出一个美好的新生活。

五、实践总结或体会:

作为一名学生,这是我进入大学的第一个假期,而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也是我第一次真正地进入社会,靠自己的力量做一点事;第一次尝试在去有意识的完成一个课题;第一次去做一些调查,第一次去做自己不熟悉、不了解的事情;第一次体会大家一起用心,劲往一处使,努力完成调查,分析问题所在,并提出解决方案。

总之,参加这次社会实践,这次实践活动让我体会了很多,深深感受到家乡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以及人们生活的日益优越,更感受到了国家政策的优惠对家乡发展提供良好基础。对于自身,不仅丰富了阅历,增加了经验,还有利于我们树立自己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信xx的`美好前途指日可待。今年寒假,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家乡建设的越来越漂亮了,人们生活越来越好了,消费水平越来越高了。与之前的面貌相比有了很明显的变化。

我的家乡在xx县,在我的印象中,xx一直是一个贫穷落后的地方。人们都是以种地为生,没有其它收入来源,电视机是家庭最高级的电器,街道都是简陋的商铺,人们的消费水平很低。据说xx曾经是全国百强县,但我想那是政府官员夸大政绩才得来的称号,不然一个全国百强县怎么会如此贫穷?我的一个初中老师跟我们说,他在xx年里有好几个月没有工资,要不就是发香烟当作工资。老师的生活都如此艰难,更何况普通的老百姓?

我想人口众多也是xx贫穷落后的原因之一。xx是客家之乡,而重男轻女是客家人的一个传统思想,每个家庭都有几个孩子。孩子多了,生活更加地困难,就没有能力送孩子去学校接受教育,因此,大部分家庭的孩子在小学或初中时就辍学去打工了。教育程度低直接导致他们除了种地外没有其它可以改善生活状况的办法。贫困的生活一直没有改变。

进入21世纪后,xx遇到很多的发展机遇,而辛劳的xx人民善于抓住这些发展机遇,利用自身的优势努力争取致富的机会。比如xx的笀编远销海内外,妇女们就大批大批地从产商那里拿来笀编的材料自己编织;有些人就靠养猪发了财;有些比较有商业头脑的就外出做生意,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

最令我感到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的还是这次寒假在家看到的景象。在20xx年时,xx县城的街道两旁还是简陋的店铺、商铺,而这次我看到的不再是简陋的商铺,取而代之的是像阿迪达斯、鸿星尔克、阿依莲、森马等品牌专卖店,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穿着时尚品牌服装;而家庭电器也不再只是电视机了,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政府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等电器逐渐走入人们的家中,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更多的便利。而像电脑这种对农民来说更加陌生的东西也逐渐走进了普通百姓的家

像我的一个叔叔,他就买了一台电脑回家给他的子女用来学习,这在我们村可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还有现在的婚嫁,电脑也成了嫁妆或彩礼的一部分;也有越来越的农民进城买了房,这一切都说明了我们家乡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除了人们自身的辛勤劳动外,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像我们三滩镇,政府将投资修建火车站和高速公路,计划在两年内完成。如果修建完将会给人们的生活和出行带来极大的好处。

这个寒假让我见到了家乡xx的新变化,我相信在未来的日子里,xx会有更加可喜的变化,因为有着家乡这群勤劳朴实的劳动人民的辛勤劳作和国家政府的支持,不可能都会有可能。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关于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说明

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是本科实践教学与科学研究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学习效果的一个检验;是学生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结合社会实践,解决实践问题能力的一个综合体现。

根据我院本科学分制教学方案中相关规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撰写安排在第二学年学习结束后进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学分为1学分。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撰写要求

(一)严正声明

学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撰写必须是经过实地考查,实事采集,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撰写出有实际内容、理论水平和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不得抄袭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学分记0分。

(二)社会实践调查的内容

社会实践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城市某一地区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2、农村、城市社会主义改革某一方面的成果、经验及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法;

3、农村、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成果、经验及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

4、先进人物、先进事迹;

5、社会热点问题等。

(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材料的`获取

1、必须亲自调查获取第一手材料,调查报告的材料必须是真实可靠的;

2、在调查报告中,应提供材料的,反映材料获取的过程

(四)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

1、须注明调查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主题,以及调查的主要方法;

2、须将调查到的事实材料进行归纳、整理,并依据事实材料的分析研究,得出合符逻辑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

3、须针对调查得到的事实,提出具有见地的看法或有价值的建议,以期对今后工作提供参考,发挥社会调查报告应有的社会价值。当然,具体格式可以有写作者的特殊处理,但以上三点内容是不可或缺的。

4、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字数在3000—4000字左右。

(五)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交稿的时间和形式

1、交稿的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后的第2周星期四前,过时不候。

2、以班级为单位,由学习委员和班长统一收齐后交实践部。交稿时须清点报告份数,并登记签字。

3、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格式需按统一格式用a4纸打印,具体要求见附表。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赵__出资设立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__年__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__市__区__路__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1、批发、零售日用品、工艺美术品;

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四条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万元 。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__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住所

第八条 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

股东姓名:__ ;

住所: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公司类型

第九条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条 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__,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 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三条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 公司的营业期限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 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 公司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条本公司由___、___和___(单位或个人)共同发起组建(或者:本公司由__企业改制,通过职工参股,吸收社会股份,共同组建),公司依法成立,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本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诚信经营,注重经济效益;提高职工收入,保障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六条本公司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万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___首期以(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万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___首期按(现金或其他资产)投资__万元,折__股,占公司股本的__%。

(上述股东不少于2人,不超过50人)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___万元人民币,公司首期股份总额为___股。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通过出资持有本公司股权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按章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的权力;

2.按出资比例享有收益权;

3.了解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4.按公司规则、章程转让出资;

5.公司终止清算时。有权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公司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

1.对公司出资并承担公司的亏损及债务责任;

2.遵守公司章程;

3.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4.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发展;

5.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股权管理

第十条公司对各种股权实行规范化管理。

1.公司设立股权管理办公室,在董事长领导下,负责股权管理工作。

2.公司制定股权管理规则(或实施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3.公司因发展需要扩股、缩股时,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4.公司因发展需要,吸收新股东、调整股权结构,需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5.股东的股份不得抽回,可按公司股权管理规则转让股权。职工遇到退休、调离、下岗、辞职或被企业辞退、除名等情况不能如期实现转让的,具备条件的可由企业收购,也可由普通股转为优先股。

6.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条件如下:

(1)转让后股东人数不得少于2人;

(2)双方自愿,不得以任何方式胁迫股东转让股权;

(3)股东向公司内股东转让股权,须经股权管理机构确认后办理过户手续;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受让人的名称、住所及受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7.公司建立股权流转机制,使扩股、缩股、吸纳、退出按市场经济需要顺畅运行。

8.公司向股东颁发股权证作为股东出资凭证和分红依据。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设立企业内部职工持股会的由持股会理事长代表会员进入股东会,行使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2.审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5.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实行扩股和缩股作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或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作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并作出决议;

11.审议决定公司股权管理规则或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三条股东会议事规则如下: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以后的股东会议由董事长或董事长委托的董事主持召开。在召开会议的15天前应将会议的日期、地点和内容通知全体股东。

3.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4.凡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2/3以上;凡股东会选举或审议决定的事项,同意的票数应占出席股东持有或代表出资的半数以上。

5.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但须出具书面委托。

6.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达不到2/3数额时,会议应延期15天召开,并向未出席的股东再次通知。延期后召开的股东会议,出席股东所持有或代表的出资仍未达到规定数额时,视为达到规定数额。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会的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公司董事会由(3—13)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名,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会不得无故罢免。董事会成员中有公司职工代表一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由最大股东方的`董事出任董事长。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5.拟定公司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发行债券、股权结构调整、变更财产组织形式、终止清算、修改章程等方案;

6.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

7.制定公司重要经营管理规则、制度;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如下:

1.兼职董事平时不领取报酬,但年终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会批准,决定兼职董事的一次性奖励办法。

2.董事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董事长认为必要或者有l/3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4.董事会实行一股一票的表决制。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多数(过半数)票通过即为有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投一票的权力。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3/5,否则视为无效决议。

5.召开董事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会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七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签署公司的出资证明书,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业务活动给予指导。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授权副董事长代行部分或全部职责。

股东人数少的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职权参照董事会职权确定。

第七章经理

第十八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名,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第十九条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7.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公司处理业务;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董事会和经理班子成员因营私舞弊或失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应负经济和法律责任。如不称职,分别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予以罢免和解聘。

第八章监事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少于3)人,___、___为股东代表,___为职工代表,___为聘请专门人员。监事任期3年,任职期满,连选可以连任。规模小的企业可只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事会职责。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章劳动保障与分配

第二十三条公司尊重职工的劳动权力,按国家法律政策解决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事宜。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在辞职前3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履行手续,否则,须赔偿因辞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不得违法辞退职工。公司应按规定提取职工社会保障基金并上交有关机构。

第二十四条公司税后利润,在按规定弥补亏损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10%,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

2.提取公益金(5——10%),主要用于公司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3.提取任意公积金__%,主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经营;

4.按股份(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第十章补亏与清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发生亏损,先用税后利润弥补,须用自有资金弥补亏损时,首先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由各种股份按比例弥补。

第二十六条公司解散进行终止清算时,清算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造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3.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4.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在发现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7.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诉讼活动。

第二十七条公司决定清算后,未经清算组批准,任何人不得处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按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公司职工工资、集资款和劳动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银行贷款及其他债务。

第二十八条公司清偿后,剩余财产先偿还优先股,再偿还普通股,如不能足额退还出资,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二十九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提交清算报告,编制清算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册、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报(上级单位或部门)备案,向工商局登记注册后实施。本章程对企业股东及非股东在职职工具有约束力。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注:本示范章程中有许多条款、内容需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填写。有些内容本企业涉及不到,企业制定章程时可刪可减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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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工程监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合理、合法”的原则,为水利工程投资者、建设者提供科学严谨的监理、优质的服务,确保投资者的建设项目投资省、进度快、质量好。同时,通过科学的、先进的管理方式,合理有效地利用多方资源,使其为股东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为国家提供税收。

第四条 公司依法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 公司名称:

第六条 公司住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场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为主业。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和要领取许可证的,已经 批准,并领取了 许可证。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

第十二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50万元。

第十三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在注册资本总额中:

货币 4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80%;

实物折价1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20%;

土地使用权折旧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0%。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已由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格的 会计审计事务所 评估验证。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五条 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分配红利;

(2)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3)股东会上的表决;

(4)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

(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6)被推选担任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

(8)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3)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出资数额;

(2)登记为股东的日期;

(3)其他有关事项。

第七章 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股东签名

1. __省__局实物折价10万元

2. __省__局货币40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增加投资;

(2)公司盈利;

(3)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只能是经营亏损。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签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末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股东会议按股东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九条 股东定期会每年召开一次,于年初举行。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

(2)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议,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工作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或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一名董事长,两名付董事长、四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2)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3)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公司借款的方案;

(6)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审批总经理提出的副总经理和三总师;

(9)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拟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决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委派会计的报酬和支付方式;

(12)拟订公司兼职董事津贴的标准。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由董事长指派一名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对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监督;

(2)检查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维护股东权益。

(3)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责成总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并行使下列职权:

(1)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三十七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的副总经理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总经理可以由股东会聘任,也可以由董事兼任。

第十一章 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第三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机构和帐册、制度。按月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表。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另立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四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议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一条 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年会二十日以前备置于公司并送交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5%~10%作为法定公益金。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在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员工的集体福利。

第十二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五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1)因不可抗力迫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2)股东会决定解散;

(3)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第四十六条 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

被依法责令关闭的,由有关机关组织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织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九条 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 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宜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一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清算组织负责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织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总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资金和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五十四条 公司领导在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领导在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或者建议。

第五十五条 公司职工依据《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五十六条 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规定和公司的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本章程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未规定到的法律责任和其他事项,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股东会决议加以补充。股东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修改、补充条款,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备案后生效。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近年来,**市大力推进工作思路创新、组织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探索一条适应时代特点、符合**实际的“三农”工作新路,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2005年,全市农村社会总产值将超过*000亿元,经济总量中“四分天下有其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将超过*000元,位居**省前列。

一、推进“三个集中”:探索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新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在发展,发展的根本在于发展农村生产力。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创新工作思路,推进“三个集中”,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布局合理化、要素配置最佳化、实现效益最大化,推动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

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推动农村土地集约开发,促进低效农业向高效农业转变。我们以农业规模化、基地化、产业化为主线,凸显外向、高效、生态、观光等现代农业的特色,规划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园区达210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的92%。全市已形成森林生态体系和生态景观型农业片区、高科技设施型农业片区等“一个体系、八大片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38%。在推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三个突出”,着力提升农业效益。一是突出科技兴农,按照生态、高效、集约、精确的要求,加快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份额已提高到58.5%,农机化综合水平达到88.5%。二是突出多元投入,积极吸引各类资本参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今年推出的30个农业园区项目吸引投资21亿元,其中外资13亿元。三是培植龙头企业,重点在农产品加工、流通等高收益领域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了朝阳集团等一批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全市农业集中效果明显,2004年江阴华西、宜兴西太湖、阳山万亩水蜜桃、唯琼生态农庄等17个现代都市农业重点园区新增农业收益5077万元,园区内农民人均增收650元。

推进乡镇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推动农村产业集聚,促进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在推进工业集中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三个结合”,着力提升发展水平。一是与培植特色产业集群相结合,全市已形成江阴新材料、宜兴环保、新区电子信息、惠山汽车零部件、锡山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二是与转变增长方式相结合,引导农村企业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对进入集中区的企业设置技术含量、投资强度等“门槛”,低于规定标准的项目不直接供地,一律进标准厂房。三是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防止污染生态环境的项目进入园区。全市乡镇工业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农村工业集中区的投资密度每平方公里超过4亿元,单体项目平均投资规模1650万元,集中区的工业产出已占全市乡镇工业的67%。

引领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集中,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整合小城镇和自然村,重点抓好户数较少特别是20户以下的自然村落、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的自然村落等五类村落的撤并。全市乡镇总数已从83个减少到59个,撤并自然村196个。在村镇撤并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农民,先安置后拆迁;科学规划建设,集中成片开发了公共设施齐全、社会事业配套、环境绿化美化的农民新社区,入住农民普遍比较满意,每个农民占用的宅基地也从100平方米降为30平方米,既节约了土地,又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江阴新桥镇已有50%的农民集中居住,节约土地2925亩。在农民集中居住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引导他们摒弃旧观念、旧习俗,倡导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江阴华西村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带领其合并的13个村组建精神文明建设开发公司,共同建设物质富裕与精神富有相统一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推进“三大组织”建设:拓展农村生产关系的新内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先进生产力,迫切需要发展与经济市场化、利益多元化相适应的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在实践中,我们推进“三大组织”建设,建立了以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和各类经济合作组织为两翼的组织体系,形成了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

随着村委改居委、农民变市民步伐的日益加快,农村集体资产如何做到产权明晰、有效运行、监管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组织履行生产服务、资产积累、资源开发等职能,通过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落实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明晰了农村集体资产,有效维护了村民的权益,调动了村民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全国较早组建的黄巷镇陈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04年可支配收入达到650万元,每个股民平均分红2001元。目前,全市已组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174个,净资产26亿元,持股人数24.8万人。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已成为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载体,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随着“三个集中”步伐的加快,如何实现土地有序流转、收益稳定增长?针对这个问题,我们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组织。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地组建浮动分配型、固定分配型、混合分配型三种类型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使土地既成为农民生存的“护身符”、致富的“摇钱树”,又成为构建和谐农村的牢固纽带。目前,全市已组建各类土地股份合作社92家,参与土地流转收益分配的农民达78.6万人,占全市农民总数的36.5%。

随着农村市场化、农业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如何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正确处理低效益与高风险的矛盾,成为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我们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围绕提高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按照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和销售利润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工业化的方法、市场化的机制,引导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建立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他们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在组建标准上,坚持“四有”,即有健全的合作制度,规范化运作;有合作的手段,具备资金、技术等经营要素;有较大的合作规模,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强;有明显的合作效益,能促进农民增收。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灵活多样,既有松散型的,也有紧密型的;既有生产服务型的,也有产、加、销一体型的。目前,全市已建成112个“四有”示范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三、推进“三大保障”建设:形成富民安民的新支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育先进生产力,构建新型生产关系,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富民安民。为此,我们着力完善富民安民的支撑体系,努力构建和谐宜人的新农村。

大力完善创业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支持农民创业的政策制度,取消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用工制度、税收制度,落实了自主创业奖励、异地务农补贴、公益岗位补贴、小额创业贷款、职业介绍补贴、搬迁企业补贴等政策。二是拓宽农民转移就业的门路,重点抓好“六个一批”:新老企业吸纳一批、发展三产容纳一批、自主创业鼓励一批、异地务工转移一批、搬迁企业带走一批、购买岗位安置一批。三是提高农民创业就业的技能,建设培训基地,完善培训机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今年全市已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4万人,青壮年农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65%。

积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推行“五保一奖”制度。积极推进“社保”,加快扩大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覆盖面,新办企业一律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全市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数已达到33.2万人。全面实施“地保”,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纳入保障体系的农民已达36万人。加快建立“农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的办法,解决单纯务农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老年农民参保后个人不再缴费,直接按月领取养老金,全市已有40万老年农民享受这一福祉。继续完善“医保”,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两级财政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标准已达到每人每年30元以上。不断提高“低保”,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已提高到每月150元,覆盖率达到100%。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只生育一个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每人每月奖励50元。同时,大力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建立农村救助基金,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农村贫困户结对,帮助因病因灾致贫农户脱贫致富。

着力加强农村生态体系建设。实施“绿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绿化造林力度,突出经济林、生态林、景观林建设,农村森林覆盖率提高为21%。实施村镇净化工程,突出农村水、大气环境整治,建设“地绿、天蓝、水清、居佳”的'新江南人家。滨湖区将生态环境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工作,大力推进太湖生态防护林、都市特色林、休闲观光林等六个农村造林绿化建设重点,全区森林覆盖率达32%。

回顾近年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我们体会到

首先,要坚持观念先导,切实重视建设新农村问题。在**的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我们深刻认识到,虽然目前农业仅占全市三次产业比例的2.2%,但“小比例却是大问题”。从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看,难点在农民增收和生态环境建设;从“三农”的地位作用看,农民是最广大的群体,农村是最广阔的地域,农业是最基础的产业;从现实条件看,**人均GDP达到6400美元,完全有可能做到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实现城乡的统筹协调发展,率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此,我们把推进农村建设作为整个**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八项重点工作的决定》,同时配套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村调整优化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对万户农民实施扶贫帮困工程的若干意见》、《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加快实施农村“三个集中”的意见》、《加强农村“三大合作组织”的意见》五个文件,全面加强“三农”工作。

第二,要坚持规划先行,科学解决建设什么样的新农村的问题。我们着眼于农村生产力的新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新提高、社会文明进步的新风尚、生态环境友好的新面貌、依法民主管理的新体系等方面的内容,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培育现代农民”的总体要求,围绕农村“产业园区化、居民社区化、生产规模化、组织合作化、保障社会化、环境生态化”的基本思路,制定了2005年、2007年、2010年新农村建设的阶段目标,形成了城乡统筹、相互衔接、覆盖全市的农村发展总体规划,包括九个分区规划和农村城镇空间结构体系、现代产业布局体系、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人居生态环境体系等专项规划,勾画了**新农村建设的蓝图。

第三,要坚持用统筹办法,系统解决怎样建设新农村的问题。“兴农之路不在农”,必须“跳出三农解决三农”,实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反哺农业、回报农民”的方针,用城乡统筹的办法建设新农村。大力推进城乡统筹的规划体系、产业体系、政策体系、富民体系、基础设施体系五个体系建设。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面,我们在城乡同步推进了交通、供水、电力、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村镇公路建设实现所有乡镇的车辆30分钟驶上高速公路,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95.2%。在工农统筹方面,坚持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两篇文章一起做,一方面,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成本低廉的优势,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推动农业向更高水平发展,以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收入的增长。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xx年以来,xx镇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要求,以县“三新”工程为抓手,以加快推进特色产业为重点,不断创新农村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使全镇相继涌现出了xx、xx、xx等一批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村。xx年,我镇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新农村建设工作责任层层落实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家山为组长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小组,镇三套班子领导分片包干,细化了责任划分,镇里与各区办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全镇助理级干部分区驻点、指导,领导小组下面设立了新农村工作办公室,各村(社区)相应成立班子,并明确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同时,还制定以奖代补的奖励机制,确保新农村建设有组织、有经费。

二、发展措施到位,新农村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一是实施村企结对,助推村企发展。通过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围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村庄兴办企业。对于八总、刁庄等x个没有企业的村和部分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的'村,通过镇协调安排舜天服装、业事板业等xx家有能力的规模企业实施一对一帮扶活动,实现以企兴农、以工强村、村企共赢。

二是围绕富民增收,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东区重点发展浅海域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加快发展高效渔业,利用xx村现有门面房规划改建海产品交易市场和物流配货中心正在建设之中。在南区着力推进高效农业基地建设,xx村集蔬菜种植、观光旅游为主的蔬菜生态园已初具规模,同时成立了xx永和蔬菜专业合作社,从种植到销售走规模化道路;贺岗村生猪养殖基地基础配套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大沟南村引进x客商,投资xxxx万元兴建了一座占地xx多亩万头养猪场---xx有限公司,碱滩珍贵毛皮动物养殖基地和xx村草编加工基地的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我镇还积极引导农民,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发挥品牌效应,提升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去年,我镇培育无公害、绿色农产品品牌x个。

三是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去年,全镇共完成xx、xx村、xx村新农村示范村新创建三个,完成康居示范村新创建一个(xx村),常青示范村新创建一个(xx村),其中xx村成功创建为国家级文明村。

四是新农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有序推进。新建xx村新农村服务中心,改扩建xx村新农村服务中心,使我镇xx个行政村全部建成新农村服务中心。

三、考核督查到位,保障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考评测评机制,每个实施阶段都对各项指标实行了严格考评,并组织了部分党员群众对村、社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进行评议,按照完成情况和实施结果分阶段进行测评考核并排序,对排名落后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批评和督促,有力的促进了全镇新农村建设步伐。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健全目标责任体系

我局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作为两项重要内容纳入20xx年市、区长生态市建设暨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中,将它作为生态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并在x月xx日的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中下发到各市(县)、区和有关部门。x月xx日,我局召开了全市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市(县)、区20xx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和年底考核方案,要求定期上报工作动态,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为下一步工作的全面展开理清了思路。

二、科学制订规划

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了《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xx-20xx)》,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也编制了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同时,高度重视乡镇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宜兴市今年又完成了9个镇的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其中5个镇的环境规划在3月份通过省厅组织的专家论证,另4个镇已撤并,全市所有乡镇均编制完成环境规划并通过专家论证。

三、抓好重点工作

我局积极向省厅申请污染防治基金,帮助华西村、梅家渎村、龙延村等6个村完成污染防治基金申请表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同时,结合“六清六建”工作,重点帮助几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比较先进的村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组织人员到有关村进行调研,了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现状,分析存在的差距,探讨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此外,邀请省厅分管领导到有关镇进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指导。我局自然处负责同志多次到阳山镇、钱桥镇等有关创建乡镇进行指导、检查。

四、加强学习交流

x月xx日,我局组织各市(县)、区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分管局长和科长专门到常州学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验。武进区有关乡镇还到惠山区前洲镇、玉祁镇学习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经验。x月底,我局还组织宜兴市环保局的分管人员到山东学习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经验。x月xx日-xx日,邀请省厅领导、专家来锡指导,举办了全市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技术培训。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 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 称:深圳市 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 区 路 号 楼 层 室。

第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股 东

第七条 公司股东共 个:

甲 方:

姓名或名称:

住 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姓名或名称:

住 所:

执照注册号:(自然人为身份证号码):

(注:若有多个股东照此类推)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

(二)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

(三) 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

(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

(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

(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 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

(二) 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 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 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登记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二)股东的住所;

(三)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比例;

(四)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 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第十三条 股东以(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

第十四条 各股东应当于公司注册登记前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或:

第十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足,首期出资额于公司注册登记前缴付,并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股东不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以非货币出资,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 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出资。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七条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十二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或:

第二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二条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或其它方式通知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一般情况下,经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二分之一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有效。

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半数(含半数)以上,并且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股东会决议方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 人,(注:3-13人)其中:董事长一人。(注:是否设副董事长自行决定)

或: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由股东会任命产生)任期 年。(注:不得超过三年)

或:

第二十五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 年(注: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或:

第二十六条 执行董事由股东提名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董事任期 年(注: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或:

第二十七条 执行董事任届期满,可以连选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其他部门负责人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

第二十九条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到会的董事应当超过全体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并且是在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同意的前提下,董事会的决议方为有效。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或:

第二十九条 执行董事应当将其根据本章程规定的事项所作的决定以书面形式报送股东会。

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情况设若干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任期 年(注:由公司自行决定)。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一条 董事、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十二条 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动的,所有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董事和经理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随时解聘。

第七章 监事会(或:监事)

第三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成员 名(注: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或: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名〈注:1-2名〉),监事由股东会委任,任期三年。监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纳税。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利润分配表。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了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

公司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三十八条 公司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第三十九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 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第四十一条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 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 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中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及其它重要条款变动应当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及其本章程的规定。

修改公司章程,只对所修改条款作出修正案。

第五十三条 股东会通过的章程修正案,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章程的补充决议,均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应当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章程于公司核准登记注册后生效。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名称:海口xx贸易有限公司

(二)住所:海南省海口市xx区xx路xx号

二、经营范围:

xxx、xxx的销售(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

三、公司注册资本:

人民币xx万元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股东:张xx;身份证号:46xxxxxxxxxxxxxxx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 %,于公司注册之日起xxx(时间)内缴足。

  五、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不设股东会,设执行董事、经理、监事、公司秘书。

㈠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⑴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⑶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⑷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⑸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⑹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⑺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⑻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⑼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⑽ 修改公司章程;

⑾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股东作出以上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二)执行董事

1、股东任命1名执行董事。

2、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⑵ 执行股东的决定;

⑶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⑷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⑸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⑹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⑺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⑻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⑼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⑽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⑾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经理

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⑴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⑵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⑶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⑷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⑸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⑹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⑺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⑻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监事

1、股东任命x(1-2名)名监事。

2、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⑴ 检查公司财务;

⑵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⑶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⑷ 向股东提出议案;

⑸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⑹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五)公司秘书

1、公司秘书由股东任命和更换。公司设一名公司秘书。

2、公司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向社会公众披露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司信息;

(3)接受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查询公司的相关情况;

(4)筹备公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议;

(5)管理股东材料和公司文件、档案;

(6)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命执行董事(经理)张xx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七、财务管理制度与利润分配形式

⑴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⑵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公司法定公 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⑶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八、营业期限:

xx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九、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⑴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依法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⑵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事项,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⑶ 本章程一式贰份,股东壹份,公司登记机关壹份。

法定代表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股东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究、开发及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对养殖业的投资,农

业技术开发、转让,农副产品加工技术开发、研究、转让,林业机械种植、机耕、挖穴,花

卉、不再分包装种子、肥料、农业机械、农具、农副产品(除粮油)的销售。(上述经营范

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

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未按照出资表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

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置备股东名册。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对外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

第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按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2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会会议由鼓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

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以外的责任管理人

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七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草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的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 股权转让

第二十一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5天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七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十八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第三十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三十一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三十二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十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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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立容县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第四条 住所: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金额: 认缴出资时间: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股东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决定产生。执行董事任期 年【法定不超过3年】。

第十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1

(二)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一人,公司股东决定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五)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经理】,任期 年,由股东决定产生。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股东可以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

2

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注:本章节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亲笔签字、盖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一、为方便投资人,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说明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五、此章程为参考格式,股东在打印章程时,需将黑体字部分内容即【注:……】删除。

六、此说明不用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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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_________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十六条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第十七条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按前条规定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

第十八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第十九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_________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之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正本_______份,报送登记机关_______份,本企业存档_______份。

投资人签字(盖章):

订立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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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全体合伙人应自觉遵守和模范执行本章程的各项条款,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约定、纪律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章 合伙目的及合伙项目

第三条 合伙目的

根据全体合伙人对私募股权行业的共识,有经营管理基本经验,有智力和社会关系资源,有攻关协调能力等条件,并对开办投资管理公司的现实可行性和潜在的发展前景等进行论证,决定举全体合伙人之财力,智力及社会关系资源,逐渐将其打造成管理科学、信誉度高,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投资管理公司。

第四条 合伙项目

开展私募股权行业的投资管理业务,业务包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资本与项目的对接服务等。企业依法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章 入股方式

第五条 主要以资金投放,项目关键信息,智力作价等作为初始入股。

第六条 合伙人及入股方式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合伙人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合计

第四章 企业名称及住址

第七条 合伙企业名称:

企业住址:

第五章 合伙人信息

第八条 合伙人姓名及住址信息如下:

合伙人名称/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方式

第六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九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全体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投资的流动资金(股金)租用的房屋,购买的设备,经营取得的收益,企业品牌形象拥有的无形资产等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任何人均无权擅自处理和分割;否则视作严重违规违约。

第十条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人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及董事会一致同意。

第十一条 合伙人有权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它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二条 经董事会及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增补合伙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成为企业新的合伙人,依照增补后的合伙协议享有股东的全部权利并承担责任。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议事方式为:董事会为本企业事务执行的最高权利机构,代表并公正体现全体合伙人的良好切身利益;企业存续期内的人事、财务、工资、经营销售等重大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任何个人行为均属无效行为,由个人分别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董事会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有关事项的表决方式为:赞成或反对,取缔弃权。

第十五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由 担任合伙企业董事长, 负责全面工作,进行总协调和召集合伙人进行决策等;

由担任执行董事,主管企业日常事务,组织经营服务等;

由 担任非执行董事,适时参与董事会和企业的决策,并按董事会和执事人分工完成好合伙企业的事务。

第十六条 合伙执事人每个月底应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通报执行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执行情况,经营、服务和财务状况。

第十七条 全体合伙人有权监督和检查合伙执事人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方面的情况,有权查阅财务帐簿。

第十八条 全体合伙人有权对合伙执事人所执行的合伙事务提出异议,届时应暂停该项目事务的执行:如发生争执,须经全体合伙人合议表决。

第十九条 执事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所产生的收益,全体合伙人共同拥有,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被委托的合伙执事人如不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意见以及章程中的规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通过相应的程序撤消该委托。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理、分割合伙企业产生的利润;

(2)处理、分割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3)变更合伙企业名称;

(4)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5)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保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6)吸收新的合伙人及吸收条件;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因合伙人自身的原因导致本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给生产销售等经营事务造成重大影响,给企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者,董事会有权追究其全部责任,重罚乃至除名。

第八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全体合伙人享有股东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其在合伙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均等同;任何人均无权凌驾于董事会及全体合伙人之上而自行其道。如发生类似情况其行为无效,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及损失由当事人自负。

第二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均属合伙企业的“主人翁”,必须自觉遵守和履行章程中的相关约定和法规;在“保持良好团队精神”的目标下,识大体、顾大局,对分管的合伙事务争创一流,并勇于承担责任。

第九章 入伙及退伙

第二十四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备案,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第二十五条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对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合伙期内,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退伙:

(1)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4)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情况下可以退伙;

第二十七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被人民法院强行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将其除名:

(1)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人企业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

(3)以权谋私、营私舞弊、侵吞合伙人集体钱财等腐败行为;

(4)拉帮结伙,造谣滋事,无所事事者。

被除名的原合伙人,如不服决议,可在十五日内申请复议;如复议失效,可在三十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理。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继承人有能力可以继续合伙经营的,全体合伙人确认后可以继续合伙。

第十章 利润分配及债权债务

第三十条 本企业利润分配的总体原则是:以占有股份的多少作为利润分配基础。即将税后利润的85一90%用于全体股东的股额分配;10%——20%用于企业发展基金,10%用于奖励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突出或重大贡献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获得董事会设立的奖励基金;

(1)因合伙人自身的决策,策划协调等行为对合伙企业有重大帮助,贡献突出者;

(2)在企业运行的艰难时期融资贡献突出者;

(3)肩负重大责任,成绩突出者。

第三十二条 本企业的利润分配采取年度结算方式进行,即以当年的经营状况进行结算,在税后利润中确定留存发展资金和分配数额。

第三十三条 在实际股份额的原则下,本企业在法定的合伙期内出现的债权、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按股份份额拥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个人负有的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行该合伙人在本企业中的权利。

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 合伙企业的重大财务开支须经全体合伙人商定(五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四万元开支,执行董事向董事长汇报商定;二万元开支,由执行董事根据实际需要开支,事后向董事长说明;一万元以内开支,由执行董事根据实际需要开支。五千元以上开支的发票须经董事长、执行董事签字才能报销。

第三十六条 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每个月进行收支平衡概算,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并向全体合伙人通报。

第三十七条 制定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企业发展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商定。本企业遭受自然灾害、经营不善和其他复杂原因不能存续,经全体合伙人商定并妥善处理各种事宜后宣布本企业解散。

第三十九条 出现法律、法规和协议未明确事项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

第四十条 本章程需经合伙人存档,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确认后生效。合伙人人手二份,合伙企业存档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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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

第四条 住所:___。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1 ___ _______

股东2 ___ _______

股东3 ___ _______ ___

第十一条 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五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本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依照规定的时间按时召开(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召开的次数和时间)。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本款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聘任或者解聘。(注:股东可以自行确定,执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另外聘任。)

第二十三条 经理对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以上七项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或二人)。监事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六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依法登记。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注:针对本条内容,股东亦可依法另行确定股权转让的其他办法。)

第三十条 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年(或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营业期限若为长期,则删除此款)

第三十二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若营业期限为长期,删除此款)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第三十三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五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本章内容除上述条款外,股东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会(或者执行董事)作出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七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经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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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出资人”)受__市人民政府委托,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投资组建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_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出资人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为出资人实际交付并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期限为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可由经理担任,此处须明确)。

第九条 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的职权,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享有由出资人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条 ___国有资产委员会代表政府依法对公司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依法享有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占有、支配、处置和受益权,负责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实行产权明晰,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公司依法自主决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和资产经营形式,决定公司对外投资(非重大投资)并获得受益;公司的一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出资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依法设立子公司,可以与其他法人企业共同投资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并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所组建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 出资方式及出资者的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资人履行对公司监督管理职责,行使如下权利:

一、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及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委派或更换公司董事会成员,指定公司董事长;

三、委派或更换公司监事会成员,指定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批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资本转让和发行公司债券;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出资者的义务:

一、保证认缴的国有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公司登记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抽回出资,不直接支配公司法人财产和不干预资产经营活动。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成员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委派,或者董事在任职期内提出辞职,未经出资人免职的,该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由___人组成,设董事会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或更换;经出资人批准和同意,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未经出资人同意,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十八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董事会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五日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事项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条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有要求在会议记录上记载对决议有异议的权力。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应出席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可以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对接到召开会议通知,不出席会议又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董事视作同意董事会决议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职权:

一、 执行出资人的决定,并向出资人报告工作;

二、 修改公司章程;

三、 决定公司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批准公司员工报酬方案;

十一、拟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十二、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公司董事会根据出资人的授权,可以决定公司上述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出资人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由出资人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四条 根据需要,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第二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章 监事会

第二十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设监事___人(可自定,不得少于五人),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委派、指定或者更换。监事中应有不低于三分之一比例的职工代表,监事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不得兼任公司副总经理。

第二十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 对董事、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 当董事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总经理予以纠正;

四、 向出资人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五、 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监事会主

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决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监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能。

第三十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职业审计师等专业人员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总经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统一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若干名,任期三年。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讨论通过,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聘任,也可由董事会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和决定,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作出报告;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负责提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红利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八、聘任和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的除外);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总经理的义务:

一、 保证董事会决议的贯彻实施,负责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二、 保证公司经营目标任务的完成,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三、 公司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无重大失误和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总经理有权拒绝非经董事会批准的任何人对企业经营管理公司的干预。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工说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 财务、会计、审计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六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七条 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年度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用汉语书写,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计,向出资人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现金流量表

四、 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 利润分配表

第四十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时缴纳税、费,接受国家财政,税务的检查、监督和注册会计师的社会监督。

第四十一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各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二条 公司税后利润处置顺序:

一、 归还到期投资贷款和公司债券本息;

二、 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三、 提取法定公积金10%(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第四十三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途限于下列各项:

一、 弥补公司的亏损;

二、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三、 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赠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七章 劳动人事、工资分配

第四十四条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维护公司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国家法定假日休假,公司与职工因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应按劳动争议法规处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劳动人事和用工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三个月。除由董事会聘用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一律由公司按全员聘用合同制管理规定进行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职工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有权决定招聘和辞退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有权对违纪职工和不合格职工按规定进行处理,职工也可按规定选择单位。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同时,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董事相同,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四十六条 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职工退休养老金、失业保险、大病医疗统筹等职工应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公司职工有辞职自由,但必须依法在辞职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以公司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履行有关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必须依法赔偿。

第八章 公司合并、分立

第四十七条 公司合并、分立方案由董事会拟定,经出资人批准后,报请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四十八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新设合并或吸收合并两种形式。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承续。

第四十九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应当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条 公司合并、分立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做出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不清偿债务或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第五十一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二条 公司有《公司法》第181条规定情形之一解散。

第五十三条 公司解散时,应当自公司作出解散决议之时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逾期未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各种原因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第五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财产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 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 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业务;

四、 清缴所欠税款;

五、 清理债权、债务;

六、 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其债权,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资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五十七条 公司财产优先拨付清算组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 所欠公司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二、 缴纳所欠税款;

三、 清偿公司债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依法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九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应经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的董事通过。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有抵触之处,依照法律,依照管理法规执行。

第六十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应报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关于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恩施州财政局财监发[xx]377号文件精神,宣恩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xx年1月至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xx、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xx年816万元、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xx年447万元、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xx年337万元、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xx年32万元、xx年522万元)。

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xx、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xx万元(xx年784万元、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xx年343万元、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xx年343万元、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xx年774万元、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xx年恩施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xx年恩施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xx年指标,结转到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xx年、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省农业委员会、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346号)和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关于认真做好我市度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农【20xx】201号)相关文件要求,大观区林业局组织专人对度财政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清理和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局在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无挤占和挪用情况。认真做到资金足额及时发放,未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在发放过程中坚持严格会计制度,对所发放资金全部登记造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涉及林业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自查情况

我区涉及此次自查自纠工作范围的财政支农资金主要包括各级财政下拨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一)退耕还林财政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26.31万元,涉及我区十里铺乡、山口乡总计2105亩林地,补助标准125元/亩,已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

省财政与市财政拨付我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费共计16万元,其中省财政10万元,市财政6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相关乡镇,其中山口乡11万元,十里铺乡5万元。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

中央财政拨付我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护补助资金两笔共计11.84万元,涉及我区山口乡8030亩公益林,补助标准xx.75元/亩,因乡镇申请表未报送资金尚未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农户。

(四)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xx年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拨付我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7.97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625万元,省财政2.3523万元,涉及7户造林户,因资金刚到区财政,我局将在近期申请拨付。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根据财农[xx]1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xx—xx年度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进行全覆盖地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我局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牵头,相关业务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方式、步骤及要求,根据股室、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责任。以电话、文件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向两个年度的各环保涉农资金项目单位发出《关于报送环境保护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明确了各单位报送材料的要求和时间节点。保证了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自查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涉农资金项目类别和资金额度。

xx—xx年我县环境保护涉农资金项目主要为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村”环境综合整治等3类,共18个项目。省财政厅、环保厅下达涉农项目资金总额为996万元。

三、涉农资金项目申报、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在《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环[xx]111号])中就项目管理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项目管理工作也在此指导下,规范、阳光地运行,决无违规、违法操作现象发生。近两年,我局严把项目申报入口关,未发现见申报项目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的现象。18个涉农资金项正在实施15个,已竣工13个,大部分项目殾能按时启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同时,为了保障环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已实施的项目均按照规定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加大后期管护投入,确保环保涉农资金项目持久发挥效益。项目施工采取招投标、议标、竞标等方式,由项目单位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结束由项目单位组织进行工程决算和审计,并报县环保局,提出要求验收的.申请,县环保局和县财政局联合组织项目预验收,制定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为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我局制定了《岳西县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岳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所有项目资金统一由县财政专户集中管理,属县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金拨到县政府采购中心,由政府采购中心根据项目清单公开招标、竞标采购;乡镇、村及企业项目资金由乡镇、村和企业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县环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拨付,乡镇、村项目资金拨付到县乡镇财政管理中心,企业项目由财政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问题村”项目的资金使用和工程决算、项目实施等在村级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两年来,我们及时拨付环境保护涉农项目资金418万元,其中:中央环境保护涉农资金160万元,省级环境保护涉农资金258万元,没有发生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现象。

五、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效益。

通过污染防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农村环境污染,保障了农民的环境权益;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环境治理村环境状况,提高了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通过“问题村”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解决了部分村庄环境的脏、乱、差现象。总之,这些项目的实施,使我县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得以有序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民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自查中我们发现有3个涉农项目未及时启动、3个项目未按时申请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我们要加大对这些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和及时申请验收。

◈ 二0二五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

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财建明电【20xx】1根号。我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并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为了确保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在我乡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到每一户,不留死角,确保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经得起时间检验。按照省、市、县财政部门开展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进行检查的通知,我乡直补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直补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对全乡范围内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我乡的自查自纠工作汇报如下:

一、自查基本情况。

我乡共抽查10个行政村,走访农户45户,抽查情况表明,我乡落实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直补通知书,直补资金全部发放到户,直补政策得到广大农户的`热烈拥护。补贴资金已于20xx年2月底前足额兑付到农户“一卡通”,全乡兑付直补资金2773080.57元;全乡4087户农户已全部享受到粮食补贴和综合补贴,农民切实得到了实惠。经过自查,无存在村组干部代领代发,也未发现收取各种费用、抵扣债务的行为。从这次自查结果来看,使广大农民对直补政策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直补政策热烈拥护,对直补工作满意,直补政策深入人心。

2、操作规范,手续完善。

根据省粮食补贴精神,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全镇做到了《粮食直补通知书》、《一卡通》发放到户,直补资金兑现到户;

二、自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补贴过程中,个别农户银行卡丢失以及换名,在补卡后未及时向我乡直补工作人员提供新的卡号,导致个别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不下去。

2、宣传不够。在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死角,还有农民对政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存在。

针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我们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检查落实情况,没挤占、挪用现象,以后我们也会对这项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果,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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